河南峡威化工有限公司顺利通过 国际禁化武组织(OPCW)现场视察

     

2012115日至9日,国际禁化武组织(OPCW)对河南峡威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DOC(含SPF)黄原酸钠等产品年度宣布数据、生产设施、注册名称和地理位置等内容进行了现场视察。

此次核查,河南省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周密、方案完善、措施得力、协调到位,比原计划提前半天圆满完成了国际核查任务。国际禁化武组织视察小组对河南省禁化武办提供非常专业、高效的协助和友好合作表示非常满意和高度赞赏。具体情况如下:

一、几点体会

()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为了提高履约水平,今年初,省厅领导带队专程到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南通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认真借鉴兄弟单位好的做法,进一步对我省市、县接待核查方案和109家监控化学品企业接待核查方案、视察前情况介绍等进行了统一规范,提前打牢了接待核查的基础工作。

在省禁化武领导小组会议上,就如何做好此次核查的接待工作,省政府副秘书长程志明对有关部门提出了“五个到位”(思想认识要到位、现场准备要到位、组织领导要到位、各项保障要到位、讲评总结要到位)的总要求,根据分工各行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统一有序的工作氛围。核查期间省厅及禁化武办领导始终战斗在一线,及时解决协调现场视察和接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了这次国际核查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程序清楚、行动迅速

省禁化武办接到国家禁化武办的紧急通知后,反应敏锐、思路清晰、工作展开及时。第一时间启动了核查接待预案,按程序迅速向省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及时召开会议布置安排接待核查工作。第一时间通知市禁化武办和企业,提前做好核查准备工作。第一时间派专家组到达核查现场,帮助企业准备核查的各种资料。

(三)选调专家、现场指导

省禁化武办从专家库里选调精干的专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模拟核查,帮助企业整理、完善现场核查所需要的资料(中英文版),做好物料衡算,帮助整理生产、销售数据、“三废”排放记录等。对该公司两年来所发生的4万多张票据进行了逐一核对,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5个生产车间及其它设施标示清楚、厂区面貌焕然一新,高标准做好了核查的准备工作,为顺利完成核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沟通企业,全力配合

企业是核查的主体。提高企业的认识,由被动变主动显得非常重要。通过我们反复强调《履约》的重要意义,企业领导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升。最后达成共识,集全公司之力,不惜人力财力,全方位高标准做好这次核查的准备工作。在公司接待核查动员大会上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定人员、定责任。通过加班加点,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现场接待核查方案,确保了现场核查的顺利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通过这次核查,反映出三门峡市及企业由于第一次接受国际核查,经验不足,有事倍功半的现象。

(二)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根据客户的要求,企业有临时增加生产其它产品的现象,给生产数据的统计和物料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台账统计还有不规范的地方。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国际禁化武组织对峡威化工有限公司的核查,认真汲取经验和教训。结合目前河南省对监控化学品企业的管理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禁化武工作。

(一)未雨绸缪、进一步做好接待国际核查的准备工作

一是完善市、县(区)级履约机构,各级机构之间形成联系人制度,能够随时交流沟通,确保履约工作信息畅通,指令传递快速、反应迅速、应急有方、措施得力。

二是一如既往地抓好企业履约基础资料建设,做到内容、要素齐全规范,特别是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英文版用词更加准确,PPT格式更加新颖。省辖市和企业接待方案更加细致实用,使全省的核查准备工作常态化。

三是争取足够的履约经费,确保履约工作的基本需要。目前个别市、县还存在着禁化武履约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状况,影响了履约日常工作的开展。下一步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将这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专项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开展,在经费不足特别是接受核查时追加专项经费,为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二)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对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办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严格把好第一关。通过现场考核,发现企业接待核查资料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限期整改直至合格,方可上报办证。

二是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法制等执法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合作运行机制,增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力度,使其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是加大执法和执罚的力度。建立健全对监控化学品的抽查和检查制度,二类每半年、三类每年、四类每两年抽查不少于一次。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违法行为,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坚决给予处罚并执罚到位。

(三)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禁化武队伍的履约水平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省市、县及企业对履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遵守《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

二是加强对各级履约部门行政人员的培训,使其成为懂业务会管理的明白人。

三是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培训,从而达到数据宣布准确、经常性禁化武管理工作到位,具有应对接待国际核查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现场应变的能力。

四是注重建立精干的专家队伍。履约工作专业性极强,特别是在接待国际核查工作中,我们面对的是通过严格机制选拔的具有国际较高化工专业水平的视察员,履约专家的支持是我们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工作的最得力的补充。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锻炼各级履约工作人员和专家,强力推进我省的履约工作。

四、几点建议

(一)建议加大《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执行力度。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赋予省辖市和县级工业主管部门对监控化学品管理的权利与责任,从而便于履约工作的积极开展。以《年度工作意见》形式对各级禁化武工作的人员编制、经费和装备等方面提出要求。

(二)对现有已经宣布的监控化学品企业还存在着履约认识不到位、《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落实不好的现象,建议加大抽查检查的力度,第二类每半年、第三类每年、第四类每两年抽查不少于一次。实行企业半年报表制度,提升动态的管理水平,建立国家核查、省(市)互查、企业自查制度,逐步规范化、常态化。提升企业履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严格把好入口关,协调工商管理部门,对新建(改建)和新发现的监控化学品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要把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作为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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